未成年人不可以去法院旁听。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凡是依法公开审判的案件,都允许群众参加旁听,但对参加旁听的人员范围以及旁听人员的行为作了限制性规定;
其中就包括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允许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进入法庭参加旁听,是因为未成年人,特别是少年儿童的社会知识、阅历都不足;
也就是说他们尚未完全成熟,还缺乏分辨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而在旁听时容易受到公开审判中揭露出来的犯罪行为和不良行为的影响,同时还可能会影响法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