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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 2020-08-26 11:23 标签: 征地 补偿 标准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补偿标准:

耕地:32340元/亩;菜地:35574元/亩;果园:35574元/亩;茶园:35574元/亩;精养鱼池:35574元/亩;林地:22638元/亩;未利用地:1617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补偿标准:

耕地:29700元/亩;菜地:32670元/亩;果园:32670元/亩;茶园:32670元/亩;精养鱼池:32670元/亩;林地:20790元/亩;未利用地:1485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补偿标准:

耕地:27090元/亩;菜地:29799元/亩;果园:29799元/亩;茶园:29799元/亩;精养鱼池:29799元/亩;林地:18963元/亩;未利用地:13545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补偿标准:

耕地:24400元/亩;菜地:26840元/亩;果园:26840元/亩;茶园:26840元/亩;精养鱼池:26840元/亩;林地:17080元/亩;未利用地:122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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