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辽宁省赔偿标准中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一系列费用要进行计算,根据具体的场景不同赔偿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
一、误工费
1. 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 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息终结日。
平均经济损失
1. 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2. 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
二、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三、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四、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六、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七、残疾赔偿金:【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 诚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
九、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确定;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诚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十一、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十二、丧葬费:法院地(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6(月);
十三、死亡赔偿金;
十四、精神抚慰金:5千元~10万元【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和伤残等级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