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内用应包括:
一、征地搬迁范围、对象及期限;
二、征地补偿标准;
三、征用林地、林木及散生木补偿标准;
四、征收搬迁补偿标准及搬迁方式;
五、搬迁安置方式;
六、停产停业损失;
七、临时过渡安置;
八、奖惩措施;
九、签订协议及付款方式;
十、实施步骤。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征地补偿按照以下要求给予补偿:
第二十一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应当依法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实行一次报批、分期征收,按期支付征地补偿费。
对于应急的防洪、治涝等工程,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先行使用土地,事后补办用地手续。
第二十二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