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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行车哪些行为不应该做

交通事故 2020-08-13 06:43 标签: 高速公路 行车 行为 应该

高速公路行车不应该:1、超速驾驶;2、紧急车道超车;3、紧急车道停车没有放置警示牌;4、慢车占据快车道右侧超车;5、变道不打转向灯;6、没有保持合理车距;7、匝道口停车滞留;8、高速出口倒车;9、进入隧道不开车灯;10、疲劳驾驶。

一、 忌车速不当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按照交通规则的车速规定,一般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应匀速行驶。如遇有风雪雨雾等恶劣天气,要遵守高速公路上的限速指令,严格控制车速。

二、 忌车距过小

车辆驶入高速公路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时速越高保持的距离应越大,遇有雨雾冰雪天气,保持的距离应更大。转换车道时应开转向灯,观察后车情况,与前车保持一定距离,在出入口处应注意出入车辆的车速变化,与其保持相应的距离。

三、 忌精力不集中

高速公路上行驶要精力集中,不与车内人闲谈或做一些驾车外的动作,任何不利于行车的言行,都有可能带来危险。

四、 忌忽视路标

高速公路设有各种指示、指路、限制以及事故警示标志等,由于车速快,路标会一晃而过,所以要提前观察路标、按路标所示行驶,做到早有准备,以免措物不及。

五、 忌随意出入

驶进高速公路的车辆,行至入口支路后要先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再开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后驶入主车道。当驶离高速成公路时,应提前减速开右转向灯转入支道,如错过出口须继续行驶到下一个出口,不能随意停车,倒车或调头。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高速公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因此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只要时速不超过120公里就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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