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符合条件时,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
结婚彩礼需要返还的几种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