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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超标排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0-08-13 10:31 标签: 污水 超标 排放 行政处罚 裁量 标准

污水超标排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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