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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加班工资的追诉时效

劳动工伤 2020-08-31 17:09 标签: 拖欠 加班 工资 追诉 时效

劳动者在职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加班工资的请求都是符合仲裁时效规定的。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一年之后,劳动者逾期提出加班工资主张的,才受到仲裁时效限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特别时效的法律规定,即《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通过法院审判途径解决,法院一般支持是两年。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不受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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