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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诽谤案件公安机关能受理吗

刑事辩护 2020-08-13 13:39 标签: 侮辱 诽谤 案件 公安机关 受理

公安机关不能直接受理诽谤罪的刑事案件,此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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