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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行政复议有哪些问题

行政诉讼 2020-08-26 11:23 标签: 征地 拆迁 行政 复议 问题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的问题:

1、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应该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该出具不予受理书面通知。

2、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应该分开。

3、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应该从行政相对人知道其权利或者复议期限之日起计算。

4、应该建立听证制度。

5、复议决定书存在的问题。

6、重实体、轻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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