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高利贷陷阱或人权侵犯,应及时报案。
高额手续费涉嫌胁迫,高利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