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醉驾来说一般是1次笔录就可以,在审问中承认自己进行醉驾驾驶,接受相关的法律惩罚,对于如果坚持认为自己没有醉酒驾可以通过相关检查查看是否属于醉驾。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