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包括用来经营的各种类型的土地,比如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