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法人变更流程是:
一、申请人根据办理审批的内容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报外经委;
二、外经委受理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复或答复;
三、申请人根据通知领取批文,最后到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1、对营业执照与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变更;
2、统计证变更;
3、财政登记证变更;
4、外汇登记证变更;
5、法人章更改;
6、其他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