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笔录范文应包含一些内容: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
(二)正文: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的重点。用问答式记写方式,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进行情况。
(三)尾部: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无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向其宣读笔录内容。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