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对保证人的效力:
1、生效前的担保,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债权人通知保证人后,保证人应向债权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2、生效后的担保,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债权人无须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但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约定禁止债权转让的,主债权转让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