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有三种情况:
1、审判时一人犯数罪:吸收、限制加重。
2、服刑后发现漏罪:先并后减。
3、服刑后又犯新罪:先减后并。《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