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规定: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发明专利250元、实用新型专利200元、外观设计专利200元)、印化税(5元)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专利查询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300元/年),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期满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