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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家庭 2020-08-21 05:21 标签: 婚前财产公证 相关 法律 规定

婚前财产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合同

()继承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财产分割

()招标投标、拍卖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公司章程

()保全证据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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