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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认定为共同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0-08-13 17:17 标签: 不宜 认定为 共同犯罪 情形

不宜认定为共同犯罪的情形:

(1)共同过失犯罪:只要根据各个人过失犯罪的情况分别定罪量刑即可,不需要以共同犯罪论处。

(2)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故意、过失行为与无罪过行为,更不成立共同犯罪。

(3)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同时犯是指二人以上同时以各自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之间并无意思联络的情况。

(4)先后故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但彼此没有主观联系的,不成立共犯。

(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不是共同犯罪。

(6)事前无同谋的窝藏、包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但如果事前有同谋的,则成立共同犯罪。

(7)刑法分则将共犯行为正犯化后,无法成立共同犯罪。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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