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比较的区别如下:
1、构成要件不同;
2、目的不同;
3、主观过错不同;
4、诉讼时效不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