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主体行使权力的原则是什么

行政诉讼 2020-08-26 11:23 标签: 民法 总则 有关 民事 主体 行使 权力 原则

民法总则有关民事主体行使权力的原则:

《民法总则》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