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性可以提出离婚,哺乳期离婚需要注意取证,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性。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