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宪法内容需要全国人大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法律依据】
《宪法》第六十四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