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应该提倡妻子离婚,妻子作为无过错方也可以要求丈夫给予赔偿,只要妻子能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丈夫作为过错方,妻子可以要求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