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官司需注意的问题:
1、外国人的护照要进行公证和认证;
2、外国人姓名的写法要规范;
3、外国人住址准确,书写要规范;
4、公证和认证材料一定要由法院指定翻译机构进行翻译;
5、起诉书的内容要尽量简化;
6、涉外案件应当尽量以判决书结案;
7、双方通过法院调解协议离婚的,最好由国内一方做原告。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