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
一是验资后抽逃出资。
二是假合资抽逃出资。
三是将出资划入个人账户。
四是以借款名义转移出资。
五是抽逃出资后以借贷款维持公司运作。
六是以虚假定购合同转移出资。
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民事责任:抽逃出资股东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抽逃出资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债务在所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3、刑事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时,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