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旷工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
第二、没有正当理由旷工;
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旷工的处理一般有以下形式:
第一次旷工、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让本人认识错误并责令反省;
第二次旷工、通报批评给予员工警示,由主管领导进行谈话,记大过处分;
第三次旷工、开除或劝退。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