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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共有的取得方式是什么

知识产权 2020-08-26 11:23 标签: 知识产权 共有 取得 方式

知识产权共有的取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原始取得,另一种是继受取得。

1、原始取得。知识产权共有的原始取得,即共有之知识产权系首次形成,不依靠任何原知识产权人的权利而取得的方式。

对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我国《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合同法》都有明确的规定。

2、继受取得。知识产权共有的继受取得,即共有的知识产权以原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为依据,通过某种法律事实而取得的方式。知识产权共有的继受取得主要包括三种方式:

(1)转让取得。即通过交易或者其他合法途径(如赠与或遗赠),取得共有知识产权。

具体又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通过合同的方式取得知识产权份额;

第二,两个以上主体约定,作为共同受让人受让知识产权;

第三,从单一主体的知识产权人处取得一定的知识产权份额。

(2)继承取得。即自然人通过继承遗产的方式取得共有知识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3)承继取得。即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通过合并、分立的方式取得共有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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