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六个月内审结,得到审判结果。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