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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构成要件有什么

损害赔偿 2020-08-26 13:19 标签: 作业 损害 侵权 构成 要件

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行为是指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后果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只包括:

1、存在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中国《民法总则》列举的高度危险作业的范围包括高空、高速、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7项。但不局限于这7项情况。

2、存在损害事实。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了受害人的人身与财产损失。

3、危险作业行为与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应当证明损害事实是由该危险作业引起。

《民法总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速、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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