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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细则

刑事辩护 2020-08-14 02:26 标签: 司法 鉴定 伤残 等级 评定 标准 细则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司法鉴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细则》的内容有: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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