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股权协商不一致的情况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
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