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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交通事故 2020-08-13 13:39 标签: 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 开始 计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

1、交通事故发生之日;

2、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

3、受害人治疗终结之日或伤残评定之日或调解终结之日;

4、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5、权利能够行使之日。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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