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的注销条件如下:
1、依法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活动的;
2、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注销或者被撤销的;
3、《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一)依法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活动的;
(二)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注销或者被撤销的;
(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