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公司资产混在一起,无法区分时,对于债权债务两公司应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才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