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公证需要审查:
(l)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提交的证件。
(2)被拆迁物产权或使用权情况及现状。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协议条款是否完善、明确,协议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5)房屋拆迁协议是否已报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6)被拆迁物的原产权人或使用权人变更,未办理产权或使用权过户手续的,应依法先办理过户手续,再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第三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真实、合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