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民法总则法人解散的原因是什么

法律顾问 2020-08-26 15:30 标签: 民法 总则 法人 解散 原因

民法总则法人解散的原因根据《民法总则》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