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内容要求:
1. 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二、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三、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