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手写。
离婚协议书中写房子归女儿是有效的,但前提是双方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且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必须合法、真实、有效。如果双方对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离婚是否一定要签署离婚协议书,取决于离婚的方式。在中国,离婚有两种主要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者的要求不同。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注意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 2、《结婚证》原件; 3、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一)协议离婚(登记离婚) 必备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协议需包含三项核心内容: (1)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安排(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 (3)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方案 登记程序: 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30天冷静期届满后再次共同申请 登记机关将实质审查协议内容完整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的规定: 1、被胁迫而签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可以撤销,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但为了能够向法院说明情况,还需要搜集一些能够证明在签这份离婚协议书时被对方逼迫、胁迫的证据。 2、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协议书必须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拟定,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需自行准备一式三份,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签字确认。
已生效协议(完成离婚登记):拒绝履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民事约定无效,法院可强制执行; 未生效协议(未办理离婚登记):拒绝导致协议整体失效,需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争议。
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撤销,但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存在欺诈、胁迫(如隐瞒财产或威胁签订协议); 离婚后一年内反悔并起诉(法院审查后未发现欺诈、胁迫则驳回); 财产分割损害第三方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起诉撤销)。 详细解析 一、可撤销的法定情形 欺诈或胁迫 欺诈:一方故意隐瞒大额财产(如未分割的存款、房产)或虚构债务; 胁迫:以暴力、威胁手段迫使对方签署不公平协议。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受欺诈或胁迫签订的协议可撤销。 离婚后一年内反悔 协议离婚后,若双方对财产分割反悔,可在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起诉; 法院审查后,若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将维持原协议效力。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二、不可撤销的情形 自愿签署且无违法情形 双方自愿离婚并明确财产分割方案,离婚后单纯因“后悔”要求撤销的,法院不予支持。 示例:甲自愿放弃房产并签署协议,离婚后反悔要求重新分割→法院驳回。 已履行完毕的财产分割 财产已过户或支付完毕,且无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的,一般不可撤销。 三、涉及第三方的特殊规则 债权人撤销权 若夫妻通过离婚协议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如将房产无偿给配偶导致无力偿债),债权人可起诉撤销财产分割条款。 示例:葛某某与陶某某离婚时将房产归陶某某,导致葛某某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凌润公司起诉撤销,法院支持(参考案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权人撤销权) 不得损害子女利益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后,一方反悔撤销的,法院通常不支持,除非另一方同意或存在欺诈、胁迫。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需要依据双方达成的意向具体写清楚涉及到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探视权、抚养费等方面,如果涉及到其他财产分割需要一并写清楚,涉及到的债务也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