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形成权,是没有时效的,抗辩权没有时效的原因如下:
一、形成权的权利主体具有多重性,与诉讼时效的适用主体存在区别;
二、形成权的适用期间呈现多样性,与诉讼时效期间存在区别;
三、形成权的行使可法定可约定,而诉讼时效的适用则严格遵循法定条件;
四、形成权的行使效果与诉讼时效经过效果不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