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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审理案件的话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刑事辩护 2020-08-14 08:35 标签: 合并 审理 案件 需要 符合 条件

合并审理案件需符合的条件:

(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

(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

(3)原告或被告的近亲属对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相互关联的诉讼标的。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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