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执法办案流程:
1、接受案件;
2、审查;
3、立案;
4、侦查;
5、破案;
6、采取强制措施;
7、继续侦查完善证据;
8、侦查终结;
9、移送审查起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
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