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且在各合伙人间互负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