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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植物新品种民法总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 2020-08-26 11:23 标签: 植物 新品种 民法 总则 规定

《民法总则》第123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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