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的救济的完善:
(一)以效率为基点完善行政裁决之复议制度;
(二)以公平为原则,完善行政裁决的诉讼救济制度;
(三)合理地协调公平与效率价值目标,处理好行效裁决在复议与诉讼程序上的衔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