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土地登记申请。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二、地籍调查。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
三、权属审核。地籍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四、登记发证。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