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如下: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资金;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3、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4、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票选择确定评估机构;5、入户调查(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调查,实施单位进行附属物、装潢的调查);6、评估结果公示;7、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8、正式开始商谈并签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奖金期开始);9、搬家、腾房、交钥匙、领取补偿款;10、拆除房屋。
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如下: 1、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支付令,也可以申请先予执行,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经过立案、审理、判决等一般诉讼程序。
申请强制执行有时间限制。如果当事人就民事裁判文书而申请强制执行的,其有效期限是二年;如果行政机关就行政决定而申请强制执行的,其有效期间是三个月,自复议期限或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董事会召开有以下程序:按公司章程的要求通知董事会成员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到会签到;会议开始;对所议事项形成决议;最后董秘或董事长宣布决议通过情况。
外国法院的判决要在我国得到承认和执行,须具备如下条件:必须是外国判决。凡代表外国主权国家作出的任何判决都具备这项条件;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必须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1、劳动仲裁要经过下列程序: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然后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再开庭进行审理,由各当事人进行质证和辩论;最后由仲裁庭依法作出裁决。 2、如果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的,则作出相应的裁定。
刑事公诉案件的和解程序是: 一、审查适用条件,刑事和解程序适用两类案件,1,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侵犯财产权利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2,除渎职案犯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 二、和解协议的审查和主持制作,对于双方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和阶段达成了和解协议,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主持下制作的和解协议书,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于在一审法院主持下制作的和解协议书,二审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一)收集税收筹划必需的信息: 1、企业涉税情况与需求分析。 2、企业相关税收政策与环境分析。 3、确定税收筹划的具体目标。 (二)设计备选的税收筹划方案。 (三)分析、评价各个备选方案,并选择一个最佳方案。 (四)实施该税收筹划方案。 (五)对该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监控、评估和改进。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条件是:行为人违法事实确凿,处罚有法定依据并且限于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执法人员表明身份、确认行为人的违法事实并说明对其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制作处罚决定书并交付被处罚人,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1.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2.经审查后仲裁委员会决定不立案的,会在做出决定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述人。 3.申述人可以在15天内向人民法院继续起诉。 4.决定立案的会在做出决定5日内通知申述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述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5.在开庭五日之前,会通知当事人。 6.开庭后首先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顺利结案,结案后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如果调解不顺利,则由做出的仲裁裁决决定,若不服一裁裁决,最终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