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依法作鉴定,法律并没有禁止,程序不违法。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鉴定的;
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委托,自己委托的,鉴定机构一般不接受,就算接受,做出来的鉴定也会因程序不合规定而成为其他诉讼参与人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