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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是女方起诉,已确定夫妻感情破裂,因双方都不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一

婚姻家庭 2020-08-01 21:15 标签: 女方 起诉 夫妻 感情 破裂 放弃 孩子 抚养权
【法律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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